51、国防生毕业入伍后的待遇怎样? 答:国防生毕业入伍后,按副连职(或专业技术13级)确定行政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及工资标准,军龄自毕业当年6月30日算起。首次评授军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专业技术等级以及住房分配等方面,与同期入军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 民族预科生 52、南航2012年关于少数民族预科生的情况如何? 答:预科班是国家针对少数民族学生设置的一项高等教育政策,只有少数民族学生才能报考。预科第一年在教育部指定的学校学习,后四年在我校学习。预科期间不定专业,一年后根据预科期间成绩和志愿安排专业。学费第一年按预科学校要求收取。后四年按我校同年进校的本科生收费标准收取。 2012年我校预科分省计划如下: 省份 | 内蒙 | 吉林 | 湖南 | 四川 | 云南 | 重庆 | 贵州 | 总计 | 总数 | 8 | 12 | 12 | 13 | 8 | 6 | 6 | 65 | 理科 | 8 | 9 | 8 | 9 | 5 | 6 | 6 | 51 | 文科 | | 3 | 4 | 4 | 3 | | | 14 |
飞行员 53、如何报考我校飞行员? 答:只招男生,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考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对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执行中国民航飞行学员体检标准,须通过我校组织的飞行学员体格检查合格、背景调查合格以及飞行员综合选拔测试系统的测评合格后方可报考。我校2012年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前期工作已经结束,详细咨询我校招飞办公室,电话025-52112753。 54、我校飞行员的培养情况如何? 答:飞行学院招收的飞行学员均由航空公司订单式培养,学员学成后确保到航空公司就业。其中“3+1”养成模式、“2+2”大改驾模式的学员,在南航大飞行学院分别进行为期三年和一年的飞行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英语强化训练,然后送到国外进行为期一年的飞行训练,在取得中国民航局认可的符合多发仪表等级要求的国外商业飞行员驾驶执照和通过学院毕业论文答辩后,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并派遣到签约航空公司从事飞行工作;“4+1”培训模式学员和公司签定就业合同后在我校进行为期一年左右的飞行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英语强化训练,然后到国外进行飞行训练,取得相关执照后到签约公司从事飞行员工作。 飞行学院对学员通过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强化学员的安全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令行禁止的作风;通过加大教学投入、优化课程设置、完备训练设施等手段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学员不仅得到国内航空公司的高度认可,而且受到了国外航校的高度评价,认为南航大的飞行学员“成熟稳重,训练有素,纪律严明,是各个国家派送的学员中最优秀的”。学员学成到航空公司后,均以优秀的表现迅速成长为航空公司的飞行骨干力量。 55、我校招飞的流程如何? 答:招飞宣传--->报名、初检面试--->上站体检--->背景调查--->入校前体检复查、综合测评--->审核录取 56、我校招飞的身体条件是怎样的? 答:1. 身高不得低于170厘米,不得高于184厘米;体重不得少于52公斤,不得超过79公斤。 2. 骨与关节无疾病或畸形;无明显的“O”型或“X”型腿。 3. 颜面五官无明显不对称;口齿清楚,无口吃;无耳疾病史,听力好,无耳鸣。 4. 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 5. 无慢性肠胃道疾病;无肝炎或肝脾肿大;无肾炎或血尿,血蛋白;无肺结核;无晕车、晕船现象。 6. 每眼裸视力“C”字表不低于0.5;无斜视、色盲、色弱;无较重的沙眼或倒睫;未做过激光手术。 7.无明显四环素牙,龋齿、及两颗以上的断、缺牙。 57、我校招收飞行学生背景调查有哪些要求? 答:一、背景调查范围 背景调查的范围是学生本人;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直接抚养者;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与学生关系密切,对其影响较深的亲戚朋友。 二、背景调查重点
背景调查的重点是学生本人和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直接抚养者的现实表现。学生本人的现实表现,主要指政治态度、思想品德、组织纪律、生活作风、学习态度、法制观念等。 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直接抚养者的现实表现,主要指政治态度、思想品质以及有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 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其他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亲友的调查,主要是有无违法犯罪的重大历史问题。 三、有下列情况的不予招收 学生的父母亲或其他直接抚养者有严重问题,正在受审查或未查清结论的;近年来因犯有严重错误,被开除党籍、公职、劳动教养的,以及其它特殊情况的。 58、我校飞行学生有关费用及待遇如何? 答:飞行学员在籍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均和学校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学生一致。学费按照《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行学分制收费,每学年按照4600元/年预收,学年结束后按实际结算,多退少补;住宿费为1500元/年。 飞行学员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习期间,享受普通学生的同等待遇,同时还享受服装补贴和空勤灶补贴。 艺术类 59、我校艺术类招生对象及条件如何? 答:1、具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所要求的资格; 2、热爱艺术事业,有一定的专业基础,品行端正,身体、心理健康; 3、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色觉正常; 4、音乐表演(歌舞)专业文理兼收,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艺术设计专业在艺术类文理科分科的省份只招收艺术文科考生。 60、我校艺术类考生录取政策如何? 答:江苏省报考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须取得省统考合格证,报考音乐表演(歌舞)专业的考生须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江苏省外考生均须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如考生所在省有该专业的省统一测试及要求的,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并取得所在省统考合格证)。考生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取得文化课考试成绩,在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本科控制线的情况下: 音乐表演(歌舞)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艺术设计专业,按专业成绩(江苏省为省专业统考成绩,其他省为我校专业考试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数学计入总分)相加的总分排序,择优录取。
|